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应当符合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设置规范,并经海关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