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十九条 经综合保税区运往区外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符合相关原产地管理规定的,可以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