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05年)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0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海关对当事人依法应当申报的项目有疑问的,可以向当事人提出查询,当事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