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