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海关应当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全面收集、审核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原始报关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整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