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十八条 海关工作人员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见附件四),并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字(盖章)。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