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 第九条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九条 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应当制发《海关稽查通知书》(见附件一)通知被稽查人。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