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8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