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1987年) 第四章 走私行为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1987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走私行为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海关可以向当事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收取等值的保证金或者抵押物。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