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第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