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6年) 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