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海关对检举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对于检举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海关应当负责保密。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