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条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