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ATA核销中心在业务活动中统一使用《ATA单证册追索通知书》、《ATA单证册核销通知书》、《ATA单证册缴款通知书》(格式文本见附件7、8、9,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