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