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 海关派员进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任务时,展览会主办人或者承办人应当提供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为海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