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海关总署在组织考试过程中,可以依据国家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对特定地区采取适当的优惠措施,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