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按作弊论处的行为的,比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所列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