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章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注册登记许可材料。 直属海关应当对外公布受理申请的场所。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