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号(2026年) 本公告自2026年1月27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7号附件内容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附件内容为准。

本公告自2026年1月27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7号附件内容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附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