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17年) 附件

附件

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96年8月15日修订)

第一类物品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

第二类物品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

第三类物品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