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23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2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