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走私违法行为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