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6年) 第四章 进出境快件监管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6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进出境快件监管 第十六条 运营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方式或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