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2025年) 第三章 海南自贸港货物进入内地的监管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海南自贸港货物进入内地的监管 第十六条 由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由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海关依法验核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在岛内环节已经验核的,不再重复验核。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