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二十条 对离岛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的其他监管事项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表: 离岛旅客每人每次购买单一品种限量表(略,详情请登录海关总署网站)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