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离岛旅客因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需要离开机场隔离区的,应当将免税品交由离岛免税商店(包括提货点)代为保管,待实际乘机离岛再次进入机场隔离区后提取。

因航班延误、取消造成实际离岛航班日期与原离岛航班日期不在同一日的,以原离岛航班日期记为离岛日期。

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将免税品异常处理情况及时报告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