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2025年)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监管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202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监管 第七条 离岛旅客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免税商品种类、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提货方式等,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相关规定执行。离岛免税商店应当严格按照离岛免税政策规定的销售对象、品种、数量和金额等销售免税品。超出年度免税购物额度、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