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2025年)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监管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监管 第八条 离岛旅客年度免税购物额度中如有剩余(或者未使用),在缴税购买超出免税限额的商品时,海关以“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减去剩余的免税限额”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 旅客购物时不使用年度免税购物额度或者超出限量购买的,海关以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