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进境游艇在向海关申报以前,出境游艇在办结出境申报手续以后实际出境以前,未经海关同意,不得起卸或者添加物料,上下人员及物品。

进出境游艇不得承载进出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