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进境游艇在进境以后向海关申报以前,出境游艇在办结海关手续以后实际出境以前,应当按照交通主管机关规定的航线行驶;交通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