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第四十二条 临时注册登记单位在向海关申报前应当向拟进出境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海关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