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对平潭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海关对平潭与境外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与生产有关的免税货物及退税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对平潭与境外之间进出的其他货物按照进出口货物的… 第十条 除下列货物外,海关对从境外进入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保税或者免税管理: 第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平潭的实行备案管理的货物,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