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2024年) 第四章 免税品提离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免税品提离 第十二条 市内免税商店应一次性封装完好旅客已购买的免税品,按照海关监管要求提前运送至提货点。在旅客提取前,市内免税商店应当确保已售免税品外部封志完好。 市内免税商店应将免税品进出提货点情况及时报告海关。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