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海关监管期限届满后,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

申请解除监管时,应当出具照会,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自用车辆解除监管申请表》(见附件5)、《机动车辆行驶证》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主管海关核准后,使馆和使馆人员凭海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以下简称《解除监管证明书》,见附件6)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