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10年) 第三章 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加工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加工 第二十二条 经营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并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深加工结转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