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违法行为,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