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第十一条 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规定,受理、审查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出具批准文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2004)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