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第六章 对进、出加工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对进、出加工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 第三十八条 运输工具和人员应经海关指定的专用通道进、出加工区。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