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七条 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五) 第二章 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七条 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五) 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予以照章征税。 (四)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