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七条 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三) 第二章 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七条 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三) 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