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九条 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