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