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2017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2017年) 第十条 第十条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本人凭有效的出境证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