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钻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1章7102、7104项下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的天然或者合成钻石,及7105项下天然或者合成的钻石粉末。
验核人,是指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业工作人员。
钻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1章7102、7104项下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的天然或者合成钻石,及7105项下天然或者合成的钻石粉末。
验核人,是指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