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钻石从交易所进入所外境内的,由会员或者报关企业向交易所海关办理进口报关和纳税手续。

钻石从交易所进入所外境内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移至消费环节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即征即退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