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199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