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2004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海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海关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海关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海关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海关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