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07年)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三条 适用简单案件处理程序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得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规定办理:
海关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无法当场进行复核的;
海关当场复核后,当事人对海关的复核意见仍然不服的;
当事人当场依法向海关要求听证的;
海关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
海关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无法当场进行复核的;
海关当场复核后,当事人对海关的复核意见仍然不服的;
当事人当场依法向海关要求听证的;
海关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