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2007年)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137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2007年) 附件: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137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略) 第三十一条 目录